房地产行业
商贸贸易
建筑建材
现代服务
生物医药
金融行业
文化产业
电子商务
制造行业
互联网行业
以投资企业为例,公司有收入要先缴纳13%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25%,分红缴纳个人所得税20%,花200万税后的净收入去买车,其实花的何止200万元哟!最让我们“心痛”的是:“这辆200万的车,从此在税务上,将再也没有作用了!”
具备了以上思维,我们企业在做增值税利用定西税收优惠政策,不过分解读,不乱用,在安全合规的前提下,助力企业高效发展。时,就能做到合理合法的合理合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在安全合规的前提下,助力企业高效发展,确保企业经营过程税收风险管控。
增值税企业合理合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在安全合规的前提下,助力企业高效发展方法很多,比如:改变供应链,改变经营方式,业务拆分等。
在这我们一起看下增值税经济业务进行业务拆分增值税节说案例:以上就是关于企业增值税合理合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在安全合规的前提下,助力企业高效发展案例的简单讲解,更多具体详情方案和相关咨询,可在线联系客服,或拨打联系热线:400-166-3656。
一、利用增值税纳税人的身份进行合理合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在安全合规的前提下,助力企业高效发展
(一)增值率判别法
销售额×17%X增值率=销售额×3%
增值率=3%÷17%×100%=17.65%
即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当增值率为17.65%时,两者企业纳税压力相同,当增值率低于17.65%时,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纳税压力重于一般纳税人;反之,则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纳税压力轻于一般纳税人。同理,若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3%,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当增值率为23.08%时,两者企业纳税压力相同,当增值率低于23.08%时,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纳税压力重于一般纳税人;反之,则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纳税压力轻于一般纳税人。
例:某中小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商品一批,不含税价为10000元,对外销售不含税价为11000元,增值税率为3%,则应纳增值税额为330元。
上述中小企业若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则应纳税额额为:11000×17%一10000×17%=170(元)
可见,增值率为9.09%(1000÷11000),若为小规模纳税人则比一般纳税人多交增值税1 60元。上述对外销售不含税价若为13000元,则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为390元,而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为13000×17%一10000×17%=510(元)。两相比较前者比后者少纳税120元。
(一)对实物折扣销售方式的增值税利用定西税收优惠政策,不过分解读,不乱用,在安全合规的前提下,助力企业高效发展。实物折扣是商业折扣的一种。例如,某中小企业为鼓励买主购买更多的商品而规定每买10件送1件,50件以上每10件送2件等,即属于实物折扣。由于商业折扣在销售时即已发生,因此,现行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在销售实现时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净额确定销售收入即可,不需另作账务处理。
兼营是指纳税人除主营业务外,还从事其他各项业务。一种是同一税种但税率不同,如:同为增值税的应税项目,既包括适用17%税率的货物,同时又兼营13%低税率的货物;另一种是不同税种且税率不同,如:增值税纳税人不仅从事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还从事属于征收营业税的各项劳务。《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在取得收入后,应分别如实记账,按其所适用的不同税率各自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即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若能分开核算的,则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不能分开核算的,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上述规定对一般纳税人来说无疑应该分开核算以减少纳税,但若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其从事非增值税应税劳务适用营业税率为3%,其不分开核算没有什么影响,而从事非增值税应税劳务适用营业税率为5%,则不分开核算反而更有利,因为增值税征收率按新规定只有3%,而营业税率却还要5%。但税务机关在征税时可能会考虑这种特殊情况而采取变通的方法,征收营业税而不征收增值税,所以不管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分开核算的好。
定西税收优惠政策
定西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
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
税收优惠政策
个人所得税
税收优惠政策
提交成功
税务客服会在1-2小时内联系您,
请您保持电话畅通!
×
招商引资,入驻园区,享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贵公司是什么行业呢?
方便的话,建议您留下联系方式,电话沟通对接更顺畅呢~
稍后再说
马上咨询